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!这一政策修订针对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申请资格,旨在规范公帑使用、避免 “考试移民”,但 26Fall 申请者不受影响,后续学年将逐步实施居港要求,计划赴港升学的家庭需提前规划。
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,具体围绕学费类别与居港要求展开。政策设立两类学费:第 I 类(资助学费) 适用于符合居港要求的申请者,包括香港永居、单程证持有者,以及首次获发受养人签证时未满 18 岁、且在课程开课前 2 年居港的学生;第 II 类(非资助学费) 针对不符合居港要求者,如未住满 2 年的受养人签证持有者、全职工作签证持有者等,需按非本地生标准缴付学费(如港大非本地生本科年学费最高达 21.8 万港元,本地生仅 4.21 万港元)。
居港要求的认定方式有两种:一是提供 2 年内在港全日制就读证明;二是提交出入境记录,证明每年离港不超过 90 天(即每年在港至少 275 天),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的核心就在于通过这两种方式确保学生实质居港。
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,但设置了过渡缓冲期:26Fall(2026/27 学年)申请者不受新规影响,仍按现行政策申请;27Fall(2027/28 学年)需满足 1 年居港要求;28Fall(2028/29 学年)起正式实施 2 年居港要求。
受影响最大的是人才计划(如高才通、优才)的受养人子女 —— 过去这类未满 18 岁的子女可直接以 “本地生” 身份申请资助学额,如今需满足居港年限。据数据,2024/25 学年通过 JUPAS 获资助学位的受养人子女达 185 人,人数呈上升趋势,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正是为了遏制 “仅为升学挂名居港” 的情况。
针对港府重新定义 “本地生”,必须住满 2 年的新规,高才通、优才计划家庭可从三方面准备:
一是尽早安排子女来港定居,提前满足居港年限,尤其高中阶段来港可同步适应本地课程;二是保存好居港证明,如学校就读记录、出入境凭证,避免申请时材料缺失;三是结合过渡期规划升学,26Fall 仍可 “零居港要求” 申请,27Fall 仅需 1 年居港,当前规划仍有充足时间,确保未来能以 “本地生” 身份享受资助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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